开发商延期交房 未经验收提前给钥匙  12-05-12     视频长度: 0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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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房款,按时收房,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开发区衡山舒苑小区的业主,却打来热线反映,小区一再推迟交房,今天上午,他们要到售楼处,与开发商第四次交涉,协商的是小区究竟存不存在延期交房,以及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的问题。上午记者来到衡山舒苑小区,上百名业主已经聚集在这里。张文霞2010年在这里买了两套房子,总花费超过一百万元。

按照当初的买房合同,开发商应在2011年12月31号前交房。张文霞说,去年年底,开发商确实让她去领了钥匙。同样情况的还有买下一楼和负一楼的初永胜,当他按期领了钥匙准备开始装修时,发现负一层的墙从外面往里渗水。这时业主们才得知,原来此时的房子还有许多验收没有通过,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

得知情况后,许多业主拒绝收房,为此开发商方面解释,当初给钥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交房。开放商承认,当时许多验收还没通过,至今有的验收也仍然还在办理。既然如此,业主认为开发商是延期交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照每天万分之二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指出了合同当中的一处条款,内容为:如因市政配套部门施工导致延误,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

开发商表示,按照延误的时间,他们决定6月22号正式交房,之后如果再有延期,将按照合同给予违约金。为证明此事,开发商拿出了一张供电工程竣工的证明,时间为2012年3月15号。为此小区业主也拿出了一张小区2月份就已经开始缴纳电费的单据,他们认为,所谓的市政工程延期,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只是开发商的借口,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他们将走法律程序。原本是2011年12月31号前交房,但现在已经过了快半年了,房子还是一堆的麻烦。开发商肯定有难处,但现在最难的是那些把一辈子积蓄投在房子上的购房者。因此,还是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协商,让居民们早日尝到乔迁新居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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