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再次提高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协保人员补贴标准: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75元;协保人员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40元;生活补助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90元。此次提标惠及市内四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6422人,惠及协保人员11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