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要说的几位的哥,真是自个给自个酿下的苦果,别人都在早晚忙碌,拼体力挣辛苦钱,而他们几个却跟毒品扯上了关系,那还能有好?
被告人孙某某,48岁,本地人,原本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这次被控告贩毒之前,他自己就是个瘾君子。对吸毒摸出了一点门道的孙某某,已经不满足于吸食毒品,渐渐走上了贩毒的违法之路。2011年,孙某某先后三次以300-500元的价格,将约1.1克的冰毒,卖给吸毒人员傅某和金某。
随后,被告人牛某某、金某、彭某、宋某某上庭。其中宋某某也是本地人,职业同样是出租车司机。去年上半年,宋某某利用的哥身份,在李沧四方多次贩卖毒品。
去年,四方法院审理的“的哥贩毒案件”仅有一件;可在今年,一季度就审理了四起。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方法院也请来了不少的哥来法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