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开车贩毒共计1.1克 出租司机获刑三年  12-04-18     视频长度: 0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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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点,四方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两起贩毒案。这两起案件中,都是出租车司机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用出租车参与了贩毒和运毒。

孙某,外号柱子,今年48岁。据检察机关起诉,他曾在去年3月、9月、10月间,根据他人介绍,分三次驾驶出租车在闽江路和开化路等地,贩卖冰毒1.1克。

孙某表示认罪,并辩解说自己也是吸毒人员,因为没钱才会想到以贩养吸的点子。法官当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孙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紧接着,法庭又开庭审理了另一起贩毒案件,这起案件中,第一被告牛某被控贩毒超过50克,其中有不少毒品都是通过出租司机宋某送达的。

法庭今天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将择日再审。闭庭后法官表示,近年来贩毒手法越来越多样化,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有四名出租司机被控贩毒,而且都是以贩养吸,总体呈上升趋势。法官还以案说法,对前来旁听的出租车司机和大学生们,进行了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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