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然而上午有市民打来热线说,有人捡到自己丢失的东西,却嫌谢礼给的少迟迟不肯归还。怎么感觉这种美德变成了有偿服务了?感谢金其实就是表达心意的一种方式,却被当做衡量是否应该归还财物的标准,不给钱就不还东西,这种做法显然不太恰当。那么捡到东西向失主索要感谢金是否应该?您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办?欢迎参与今天的互动话题讨论。您可以编辑短信210+留言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统一发送到106285322,也可以登陆青岛网络电视台或《今日》新浪官方微博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