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前天开始实施。虽然条列为校车安全开出了“良方”,但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还是看到,早晚交通高峰期,超车、变道现象依然较普遍地存在,校车优先制度的落实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难度。
另外,《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不避让校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处罚是滞后的,制度的落实还要靠大家的自觉遵守和维护。
那么,您对校车优先怎么看?如果您在路上遇到校车会不会让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