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为贪官求情,属公然干预司法
近日,株洲市房管局产权处正副处长都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株洲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中,由株洲市房管局出具的,请求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减轻处罚的函件,赫然出现在所列举的证据中。 《新京报》指出,涉案的房管局,在社会生活中其地位众所周知,同样也是法院和法官“诉求”的对象。不仅法院的基建需要其支持,对法官个人的安居乐业也有关键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管局出函向法院“求情”,即使是法律上无任何约束力的函件,其实质影响恐怕也难以排除。匪夷所思的是,“求情函”本来上不得台面,实践中干预司法的方式一般较为隐蔽,比如打电话、递纸条,不会通过组织化的公文向法院或法官施压。而株洲房管局竟通过发公函的方式,这不是明目张胆干预司法,是什么?
为贪官求情的公函刺痛了谁
《京华时报》评论说,假如房管局出函,只是基于向法院提供事实证据,虽有违法律程序,其行政动机倒也情有可原。遗憾的是,有关负责人在回应中暴露出的目的,简直让人倒吸凉气。原来在房管局领导的眼中,受贿官员被刑拘“已经是教育和处罚了”,希望法院从轻审判“符合人之常情”,作为同事应“尽自己的力量帮他”,何况“难得的人才”出事“对于单位来说,是种损失”。这是何等的法盲和无知!对司法的干预会如此肆无忌惮。之前,媒体也曾披露陕西一起政府向法院出具公函的案件,遭到公共舆论的普遍批评。遗憾的是,舆论场上“抵制非法函件干预司法”的呼吁,总是难以抵挡住一些人在权力怂恿下的冲动。
2、迟来的感动少了点温度
安徽涡阳县72岁的环卫工李显梅,每天凌晨3时起床,用人力三轮车载着6岁的孙女去扫大街。她边扫街边看三轮车上熟睡的孙女的网络视频,引起无数网友关注。最新消息称,因媒体报道,老人已被辞退。据称,相关部门正在为她办理低保等相关保障。
《广州日报》指出,关注“环卫奶奶”,是想帮她一把。但要看到,个体的关注存在着不确定性,对“环卫奶奶”来说,最值得依靠的是制度性帮助。涡阳县市容局称,“她今年都70多岁了,每天凌晨4点钟就要出门,还带着小孙女,我们还忍心让她扫吗?”看来,相关方面已经被“环卫奶奶”感动了。这种感动对改变“环卫奶奶”的命运很重要,只是感动来得迟了一点。相关方面和“环卫奶奶”朝夕相处,对“环卫奶奶”的状况应该最清楚。既如此,感动为什么不能抢在公众前面呢?落在后面的感动,总让人觉得少了一点温度,似是被逼出来的。
3、草根慈善应得到政府支持
救助流浪汉,组织其打工,近10年来,河南信阳的杨正海,先后收养了400多名流浪汉,供他们吃喝,也给他们找活干,没活干时还会带他们开车去要饭。对杨正海的行为,民政部门表示,既不支持也不鼓励,认为民间救助多方面有欠缺,而政府有能力、有物力也有责任去做好。
《长江日报》认为,“杨正海式救助”引起争议,主要因为他让这些流浪汉打工,甚至组织乞讨,但如果不这样做,钱从哪里来?在政府不给资金支持、社会捐款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供养这些人的吃喝?还有些人认为,做公益就不该想着赚钱。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公益组织的确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适当盈利是允许的,也是该鼓励的,目的不是为了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为了将公益事业做大做强。对这样的草根慈善,民政部门不能只是抱着“不支持不鼓励”的消极态度,任由他们在灰色地带的生死线上挣扎,而是要出手相助,善意沟通,有条件地支持,帮助他们建立清晰的账本,给他们必要的资金支持,将这类草根慈善,纳入由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体系当中,将这类实干的人,当成专业性人才看待,推动这些组织“由灰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