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四方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在两起案件中,一伙人专抢农民工,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专抢年轻女性,都曾连续多次作案,在当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午10点庭审开始,法官首先传唤张某和胡某到庭。
屡次被判刑,并没有让张某改过自新。从去年5月6日开始,张某自称东北“小黑”,领着年仅23岁的打手胡某,在四方区文化公园内,对数名外来务工人员强收“地盘费”,如果不给就往对方脸上扔烟头、拍板砖,用暴力行为实施抢劫,有几次连被害人身上的20元钱也不放过。
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张某、胡某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经审查,两个月间,两人共实施抢劫6起,抢得赃款1096元。法庭上,张某、胡某表示认罪。
随后,法庭又开庭审理了一起多次抢劫年轻女性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在2011年2月至5月期间,躲在居民楼道内,用暴力手段抢劫了8名年轻女性,其中3名女性还被打成了轻微伤,共抢得脏款2000余元,手机三部、金首饰若干。
孙某当庭承认了抢劫财物并殴打被害人的事实,但他辩解说,自己是为了治疗肾结石,才白天卖五金,晚上实施抢劫,由于身材矮小,就将抢劫目标定为年轻女性。最后公诉机关提出,这两起刑事案件主犯均为抢劫累犯,并连续抢劫,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法庭从重量刑。上午,两起案件都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