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菜贵伤民亟待法律给力
春节以来,湖北武汉市蔬菜零售价格持续上涨,青菜价格涨幅连续翻番。在同一座城市,同样的菜,两元批来卖7元,5元批来卖17元,从批发市场到相隔10公里的零售超市,价格涨了3倍。市民怨声载道,物价部门称“无能为力”。《京华时报》评论说,蔬菜暴利,无形之中是对市民的软暴力,但监管部门却束手无策。正如物价部门称,超市和集贸市场拥有自主定价权,只要没有价格欺诈或恶意哄抬物价,他们也无权干涉。监管部门的尴尬正折射出制度健全的必要。现行《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但仍然过于含糊。近些年,从银行业到房地产业,从普通日常用品到煤电油气,民间一直吁求反暴利。在此语境中,出台专门的反暴利法,确实有必要。
“绿化费”是否应该取消
乌鲁木齐市最近出台《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在本市居住的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包括居住满一年的暂住居民,每年应有3个劳工日参加植树,不参加的每个工日按15元缴纳绿化费,一年是45元。《新京报》指出: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绿化费”还该不该收?植树造林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纳税人缴纳的税金中其实已包含了公共绿化的费用,不宜再额外征收绿化费。再说了,政府强调植树是公民的义务,却不能为公民履行“义务”创造基本条件,比如城市居民如果想去植树,哪有地方可栽呢?参加过植树的公民可免交“绿化费”,可这又靠什么来证明呢?“绿化费”收上后,这笔费用又是怎么开支的?甚至在不少地方,“绿化费”已成为乱收费的口子。在日益成熟的公民社会,把社会公益活动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这样的做法值得商榷。义务献血已变成了自愿献血,循此思维,“绿化费”是否也应取消呢?
“跳楼自杀”不是企业家精神
在近日召开的第十二届亚布力中国企业家年会上,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称,自去年七八月开始的金融风暴,不能把所有的账都算到温州人头上。他还说,其中有一些企业家,跳楼、自杀,把命都搭上去了,这种方式不可取,但这恰恰是企业家的精神。
对此《广州日报》质疑道,很难想象,一个对自己生命都不懂得珍惜,一个对亲人、对家庭都不负责的自杀老板,又谈何信用?他选择一死了之,可留下的一堆问题又该怎么解决?企业发展也有自己的伦理,企业家作为企业的掌管者,置员工于不顾,置几十亿元负债于不顾,说是诚信可嘉未免太高调了。企业经营有成功,难免也有失败,乔布斯创建了“苹果”,后来又被赶出了“苹果”,最终他又拯救了“苹果”。靠的是什么?是不服输的创新精神。倘若“跑路”老板回心转意,决定推倒重来,说不定还能再创辉煌。但那些跳楼自杀的老板,除了给人留下叹息和唏嘘之外,还能留下什么呢?
医保能套现内鬼须严查
即便没病没灾,拿一张医保卡上医院,照样能检查、开药、治疗。虽然这一切都是假的,却能把卡里的金额变成真金白银。日前,郑州一家医院被曝与参保人勾结,非法套现医保基金。《京华时报》指出,要把医保卡变成提款机,再挖空心思也要通过医保程序,这显然仅凭医保系统外的参保人、诈骗者的能耐还不够。从“住院套现”看,给没病的人甚至压根没来医院的人编造病历、开出处方、进行治疗,这么多环节要走得下去,需要医院有关人员的全程配合。没有操作层面的内鬼,套出医保基金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内鬼必须严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