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到2014年底,市财政局将对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土地登记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免征后,预计三年共可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直接减负1.8亿元,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