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平均贪腐年增3倍的警示
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新鲜出炉――2011年国企负责人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国企企业家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却没有。
《珠江晚报》指出,有关部门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措施看起来很健全,但究竟有多少的执行力和实际效果,我们可想而知。就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广州市副市长欧阳卫民在当地“两会”上提出,现在为预防腐败而设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每年领一张表填,但内容的真假没有人核实,一些漏洞“造就甚至引诱了人犯罪”,应该用技术和政策来堵住漏洞。
“免死牌”撑腰贪欲自然膨胀
对此《广州日报》评论说,在惩治国企相关负责人时,法律的力度和刚性为何丧失了震慑力呢?近年来,“巨贪大多判死缓”好像成了一些判决的“默契”,在死缓已成贪官的“常见待遇”、不少专家建言“慎用死刑”的背景下,腐败高发的局面更难改变。只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再给那些巨贪发“免死牌”,才能有效遏制他们的贪腐之心。
量产教育家徒具观赏价值
有媒体最近报道称,为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2012年至2020年,北京市每两年将评选20名“首都教育家”,具体评选条件,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中。这一举措引来政协委员炮轰,称之“太荒唐”。对此《长江日报》质疑到,怎样的人物才称得上“教育家”?从蔡元培、陶行知等公认“教育家”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教育家在为人、为学、为师、为文等方面所达到的高度,而这也正是“教育家”这一荣誉的含金量所在。即便没有任何头衔和荣誉,也无损于历史与民意对其的认定与追崇。“量产教育家”似乎是精神通胀时代的又一个注脚,与“××家”、“大师”、“脊梁”等等各种满天飞的头衔,共同制造了精神的泡沫化。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土壤所产生出来的所谓“教育家”,除了那么一点观赏价值外,我们看不到有益于民族教育的其他东西。
和谐女神像”能承载中国文化?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有委员提案建议,在连接三地的港珠澳大桥西端,选择珠海的一个岛屿,塑建一尊高大的“和谐女神”像,作为“一件举世瞩目的文化事件”,在全社会发起关于现代中国精神的讨论。《新京报》评论说,中国和谐社会当然有其独特的文化精神,这种文化精神鼓励创造、强调共存,确有大力弘扬的必要。然而,此种文化精神的弘扬,却未必一定要体现在一尊高大的女神雕像上。此类大兴土木、好大喜功的做法,不仅不是弘扬中国文化的主流途径,恰恰是值得警惕的做法。“和谐女神”云云,虽然看起来是披上了宏大话语的“外衣”,但与中国文化无关,与中国精神无关,也与时下民众的关切、公众的利益无关。
姚明即便“挂科”也正常
近日坊间有不少传闻称,进入上海交通大学进修的姚明,在高等数学的期末考试中“挂科”,成绩仅为38分。对此,姚之队负责人章明基表示,姚明的高数并未“挂科”。
《新京报》指出,宁愿相信姚明“挂科”,因为这似乎更“正常”。姚明进大学的身份比较特殊,从学科成绩要求角度来看,属于“宽进”。其数学的基础,也是可以想见。对于这类学生,大学应该坚持“宽进严出”的标准。否则,如果“宽进宽出”,不但让高水平运动员进大学,失去了求学的意义——只有“大学生”的身份而已;也可能让大学的声誉受损——如果因为对方是明星,就降低标准,大学的文凭就会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