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刁民论”背后多重错位)(2012年01月11日《珠江晚报》02版)
在广东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口出惊人之语:“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珠江晚报》评论:一些官员称百姓为刁民,是权力意识膨胀所致,身为人大代表的方明冒出“刁民论”,更令人错愕―人大代表是为民代言监督权力的,如今却自觉自愿地站在权力者的立场上,其身份错位和常识之缺乏,岂不令人心惊?这样的人大代表,说其滥竽充数,并不过分。现在的问题只是,这样的人大代表,究竟是怎样选出来的?
(不存在政府溺爱百姓问题)(2012年01月11日《东方早报》A22)
《东方早报》指出,人大代表的天职是替选民说话,对政府进行监督。但是方代表的话给人的感觉,似乎她也是政府这个“管理机构”的一员,主要职责也是管老百姓的。政府官员不是民众的父母,而是“人民的公仆”——拿人民发给的工资、专门为人民服务的人。政府有权对人民进行管理,公正地对人民间相互冲突的利益予以协调。做到这一点,是政府的本分,也是它存在的依据;做不到就是它的失职,应该受到问责和罢免,而不是轻轻的一句对某些人过于“溺爱”就可以打发的。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至少应该知道这些基本的民主政治原则。
(人大代表更不该“视民如子”)(2012年01月11日《齐鲁晚报》封二)
《齐鲁晚报》的看法,人大代表更需要经常接受民众的“教化”,因为你是人民选出来的,必须遵照人民的意志行事。可是,有些人大代表将这个起码的常识抛诸脑后,缺少起码的“为民代言”的意识,而是转过身来对百姓指手画脚、颐指气使。这些人大代表应该看一看,哪个国家的民意代表敢称选民是“孩子”,是“刁民”?其实,在老百姓面前,人大代表才是需要“教化”的“孩子”,过分“溺爱”可能会让一些人对自己的身份没有正确认知,缺少对百姓权利的起码敬畏。
(不要轻言“黄牛吃了散伙饭”)(2012年01月11日《新京报》A03版)
2012年春运实名制检票第一天,有记者在北京两大火车站,没有发现票贩子的影子。有铁警断言:“至少有95%的黄牛都走了,改行了!”那么另外可能的5%呢?铁警称:“有的话,也是更秘密了。”
《新京报》指出,据悉,截至1月7日,铁路公安共查破倒票案件3160起,抓获倒卖车票嫌疑人3994名,打掉倒票团伙、窝点823个,抓获成员1163人。看到这一战果,人们难免疑问:既然95%的黄牛都改行了,为何还抓获了这么多的倒票嫌疑人?种种迹象表明,尽管实行实名制以后压缩了倒票空间,但倒票手段也在不断升级。“至少有95%的黄牛都走了,改行了!”这句话或许还有一定水分,有关方面对倒票防范措施还不能盲目乐观。
(“三胎八子”关乎伦理更关乎立法)(2012年01月11日《广州日报》封2)
某富商通过代孕生了三胎八个孩子的报道引起热议。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立指出,打击代孕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呼吁建立相关法规进行规范,严禁代孕。
《广州日报》就说了,代孕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了,摆在代孕面前最严厉的质疑是,种种可能引发的纠纷,法律还没准备好。比如,当代孕母亲产下先天性残疾的婴儿,买方不肯接受,如何处理?当代孕母亲产下孩子后不愿交付,而想自己抚养,如何强制执行?“三胎八子”的个案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也为立法机构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