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贴  11-12-31     视频长度: 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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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将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 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对困难群众除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外,我市城乡低保春节生活补贴仍按原标准发放,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五市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100元,由市财政负担。以上补贴将于1月中旬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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