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法》规范了市重点实验室名称和建设专项经费,同时简化了市重点实验室组织架构。
目前,全市重点实验室已有40家,在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