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提出具体意见。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扩大到19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240万人。医疗保障方面,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市级统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达到70%,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规划》提出,要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到2015年,街道、镇普遍建有老年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社区普遍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人娱乐室,在老年人家中设立养老互助点4000个,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达到10000人;加快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档次不同、形式多样的供养型、颐养型、护理型和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重点发展面向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医养结合的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