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破产,和欠钱不还的,有个限高令,很多人都听说过没见过,昨天下午,有一位就在机场被扣下了,有钱去海口旅游都不还钱。
眼前这位一直喊冤的,就是被执行人朱某。昨天下午四点,朱某在机场买了去海口的机票,没想到还上飞机呢,就被市南法院的法官拦下了。时间回溯到2008年6月,当时做小生意的彭某因为急需一笔钱周转,找到了朋友朱某担保。朱某答应作为担保人,向老同事边先生的借贷公司借了3万元,当时合同约定一个月还清。可结果大半年时间,借钱的彭某人间消失,担保的朱某也换了电话。边先生急了,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判决书下来,判定彭某偿还本息,担保人朱某承担连带责任。可这位朱某却对法院的公告视而不见。
朱某对传票不理不睬,却打算着带老婆去海南旅游,限高令发威,朱某被拦在了安检门外。朱某说,自己只不过是个担保人,不该偿还所有费用。可当初作为担保人签字时,您倒是答应得满痛快啊。法官出示拘留证,朱某终于服软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晚上七点,朱某终于将所有本金、利息和相关款项交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