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真诚听民声、为民办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今年,我市大幅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等标准。从10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到42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到260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600元、1920元调整到4800元、2724元。截至11月底,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7亿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出资2450万元,有12.5万人受益;累计救助大病73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100多万元。
针对物价上涨情况,今年我市先后四次启动物价与补贴联动机制,向4.3万低保群众发放生活补贴1400万元;向城乡11720户临时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
今年我市慈善事业全面发展,全年募集善款3500多万元,支出善款2428万元,为困难家庭发放药品折款626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3.8万元。
2011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中养育标准达1400元/月,分散养育标准达1100元/月,为全国同类城市最高。
截至11月底,共发放孤儿养育金1000多万元。
今年,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036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8万张。市福彩公益金出资3400万元,为全市22万多名老人每人发放体检补助150元。截至11月底,福利彩票全年销售已达18.6亿元,募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资金2.7亿元,同比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