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总工会积极探索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包括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文化生活等内容,85%的已建工会企业参与了创建活动。
市总工会以建立正常的集体协商和工资共决机制为目标,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9925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155份,覆盖职工147万余人。2家企业被授予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2家企业被授予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54家企业被授予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8955个,五年来调处劳动争议案件38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