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11-11-23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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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为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我市规定市内限放区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2年1月8日至2月6日,限放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全天,1月16日、1月23-25日、2月6日的7时至24时。同时在重要区域、重要单位、重要设施、交通枢纽、铁路线路的安全保护区内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区域,新增设禁放区,以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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