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朱女士,打算下个月结婚,本来高高兴兴地要跟准老公去拍结婚照,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如果要拍结婚照,需要她男朋友的前女友出具一个证明。拍婚纱照,竟然要前女友出具证明?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原来,这套婚纱照是朱女士的男朋友刘先生与前女友订的,可是后来婚纱照还没有拍,俩人就分手了。
记者跟朱女士他们一块儿来到这家婚纱影楼。影楼的赵经理说,因为当时合同上签的是刘先生和他前任女友的名字,所以按照规定,现在必须要前任女友表示她已经放弃了才可以。
朱女士他们表示,实在不行他们将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