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印发《墨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探索流域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促进墨水河治理,解决跨区域河流综合治理难题。《暂行办法》规定的生态补偿原则是“治理者受益、污染者赔偿”。确定了4个干流控制断面和14个排水支流、沟渠作为考核断面,对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且比上年有所改善的区、市,由市级财政进行奖励;未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的区、市,则需上缴生态补偿资金。各交接断面的基准补偿资金在50万元-100万元不等,另外需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指标各自所占权重,计算具体的奖励和缴纳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