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端时间,市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静态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上午,四方交警就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兴隆路上违法停车严重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上午九点半,交警四方大队杭州路中队的执勤民警在兴隆路港湾式公交车站内发现了四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其中两辆车内留有驾驶员,一看到交警就迅速驶离了现场。而另外两辆虽然开启着应急灯,可是驾驶员却不知所踪。在随后的检查中,交警发现,兴隆路与兴隆一路交叉口处,因为居民区和商铺密集,乱停车现象更加严重。
面对处罚,大部分驾驶员都表示有急事、离开时间不长。因此,即便仅隔两米的泊位都空着,他们也不愿多走两步。按照规定,交警给予在有泊位和禁停标识的路段停车的驾驶员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长时间占用临停路段的驾驶员罚款100元、不记分。交警表示,目前兴隆路周边停车泊位已经饱和,晚七点至早七点之间,驾驶员可以在道路两侧临时停车,但早高峰来临之前,必须将车移开,避免造成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