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几经变更 到底谁才是房子的主人  11-09-18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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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今日》栏目报道了一位市民09年花33万元,在四方区康宁路1号,买下了一套57平方米的二手房,可是当一家人过完户办好房产证,准备高高兴兴装修时,却发现这套房子里还住着别人。而这个人正是原房东的四叔。节目播出后,住在房子里的郭先生也出面表示,自己不搬是合法的。郭先生是原房主郭滨的四叔,郭滨的父亲之前对记者说,这套房子原来是母亲单位分的,但母亲临终前,还是决定把房子赠予了自己的孙子郭滨,这一情况也得到了郭先生的证实。

郭先生表示,当时自己与母亲住在一起,这个房子自己也曾出资购买,后来还和老人到法院进行过公正。原本以为房子以后会属于自己,可没成想,之后因为这套房子,家里成员之间不断发生争吵。郭先生说,之后,他再次起诉,法院又将郭滨的房产证撤销,重新归到了自己的名下。事情总是一波三折,郭滨的父亲不服判决,上诉后经过一审、二审,房产证最后又属于郭滨所有。记者看到了这份判决书,确实与郭先生说的一致。郭先生说,既然法院已经驳回了原告的让他搬出房子的请求,自己在房内居住也是“理所当然”。据了解,前段时间,不服判决的现房主王某再次起诉了郭先生,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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