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在奖励、评优时将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各种下载工具或软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程序;对负面消极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要带头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跟从、不误导,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内部工作文件、数据、资料、信息;未经单位授权,不能擅自公布自己或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