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阳某商品城买了房子准备经营首饰,交钱后房子却迟迟不交付,现场一看,房屋已被商家偷偷改建,首饰店也变成了建材市场。业主一气之下,怒告开发商“一房两卖”。连日来,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案件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2006年,黄某看好了城阳某商品城的房屋,并于2008年5月与商品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了一处35平方米的门头房准备经营首饰生意。按照合同约定,商品城应当在2009年6月底之前交付使用,可是到期后房屋却迟迟不见踪影。要房不成,业主们便联合起来一起找开发商理论,但是一到小商品城,却发现他们购买的小户型早已被改造装修,变成了“大房子”,而且商品城也变成了建材市场。
开发商称,当初是为了拉动商场人气,他们才把房屋低价卖给黄某等40名业主,但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商场损失越来越严重,只得变更了营业状态和销售的货品,并通知业主退房。其它人都已经办理了退房手续,但黄某等40名业主却迟迟没有回复,导致房屋长期闲置商场亏损严重,被逼无奈他们才另谋他法,“一房两卖”把商品城改成了建材市场。
2010年7月,这40名业主联合对开发商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认为,商品城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商铺擅自改建,已构成严重违约,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改建后的商铺已被对外出租,且承租方经营良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要求被告按照原合同履行交房义务,强行履行成本远远高于履行结果,不具有合理性,所以法院对原告要求交房的诉讼请求给予驳回。同年12月,业主们再次提起上诉。
最终开发商将按照调解意见,将购房款及补偿款共计上千万元交至中级人民法院,由法院发还给各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