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高速公路下调最低收费标准  11-06-28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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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了解到,从今天开始,我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按车次计费的,改用里程计费,最高不超过现行标准。7座以下客车收费率为0.40元/公里,行驶里程小于20公里计费5元,20-32.5公里计费10元,32.5公里以上按现行标准计费。其中,青银高速从高科园起点到机场段由原来的10元降为5元,环胶州湾高速部分路段收费标准也相应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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