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因为电造成损失的,这次是在泰山路125号一居民楼。
下午五点多,郭先生打来电话说,电力维修人员后来去他家,重新更换了电脑的电源,电脑恢复正常。争吵的一方是泰山路125号2单元居民,一方是电力工程施工人员。争论的焦点是:电脑被烧,谁来负责?
事情还得从今天下午两点左右说起。郭先生正在家里玩电脑,突然间断了电。半个小时之后,电是来了,可电脑出毛病了。电脑受伤的不止郭先生一人,一楼张先生家里,同样惊得不轻。烟是从电脑显示器里面冒出来的,张先生赶紧关掉电源,这才慢慢消停下来。张先生说,当时自家的电脑并没有开,只是连着电源而已。幸好家里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出事后,大家赶紧出来看,才发现事发时间,电力施工人员正在更换电表。没有通知就换电表?事情到底是不是这样?记者找到施工负责人。在相邻单元,记者的确看到了一张没有落款时间的施工通知。负责人说,单子是昨天上午贴的。但是在郭先生、王先生所在的单元,门上却没有施工单,这又是咋回事?到底施工前,通知单贴上了没有,记者也不好断定。但施工后电脑被烧,却是不争的事实。家中电器受损,损失该算谁的?双方一时半会,也理论不出个所以然。居民们觉得,更换电表不是小打小闹,为何施工方,在没有确定通知到位的情况下就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的危险,难道都要住户们自己买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