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收费 买水果也要交易费?  11-06-03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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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市民给生活热线反映,在黑龙江路果品批发市场买完水果,一出门就要收一两块钱的出门费,无凭无据的,有雁过拔毛的嫌疑。凌晨三点半,记者赶到位于黑龙江路上的青岛市果品批发市场,刚走到市场大门口,就发现路中间有个中年男子,在人流中忙活。没穿制服,也没带胸牌,拦路收费的中年男子,到底是什么人?站在附近,记者前后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发现中年男子有自己的收费标准:无论水果价钱高低,统一按运送的箱数收费,每两箱收费一到两元,一次一收。收费的还不止这一位,在果品批发市场的另外一处货车通道口,也站着一位青年,车辆要进批发市场,同样要交钱。散货按箱收费,货车则每辆五元,收费不给凭据,附近也看不到收费的公示,这到底是收的哪门子费?为了调查清楚,记者亮明身份,决定上前问个明白。突然看到记者来采访,这位不愿多说。记者又转身来到另外一处通道,原来在门口收费的却闪身走了人。好在市场管理办公室就在附近,记者找到了里面的工作人员。

来市场购物,还要交上一笔交易费,这规矩记者还是头回听说。再去问问市场里的业户,这事儿,你们知道吗?百分之五,不是个小数啊,够不够市场运营的咱不清楚,不过既然收了经营业户的钱,干吗还要再收买家的钱,这么两头缴费,有根据吗?

看来要问明白,必须得找到经理。中午11点,记者重新回到水果批发市场,见到了市场负责人臧经理。一见面,臧经理就给记者出示了一份《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果品批发市场收取市场交易服务费的批复》,批复中表示,市场管理方在向场内经营业户提供一定的服务之后,可以向场内经营业户收取不超过交易额5%%的交易服务费。不过同时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之后,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费用。现在的问题就是:来进货的商贩,到底算买方还是卖方?

臧经理认为,来进货的商贩目的是销售,应该算卖方,也属于市场经营业户,而且这个收费标准,市场在十年前就公示过,收据凭证也有。但记者却感到有些疑惑——不管人家买东西是自己吃还是来销售,对于批发市场来说,不都是买方吗?文件中“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费用”,到底应该怎么理解?下午一点半,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截至发稿前,还没有等到相关答复。

批发市场就是卖东西的,来的都是客,你管我是自己吃还是再倒给别人呢?臧经理这样的解释,让人听不懂,这么利己的解释物价局答复,有装糊涂的嫌疑。

物价局的同志都很忙,尤其是赶在过节的时候,但我相信他们能给出一个权威的解答,请大伙再耐心等等,节后我们也再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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