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仍有部分人置国法于不顾超生。今天上午,四方法院执行局兵分三路对违法生育且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专项行动。早上七点钟,执行法官首先来到台柳路,被执行人袁某和妻子都不具备生育二胎的条件,却在1999年、2008年各生育了一个男孩。四方区计生局的工作人员曾多次催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又来到河崖小区一户居民家里,王某和袁某于1999年生育了一个女孩,又于2009年生育了一个男孩。
据了解,这些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年龄多在30至40岁之间,均是婚内违法生育二胎,他们中大部分是本市户籍,也有部分一方户籍在外地,采取欺骗手段给孩子落上户口。按照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这些被执行人分别拖欠3至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今天上午,共对9户18起社会抚养费案件强制执行,传唤15名当事人到法院,执结案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