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醉酒驾驶第一案宣判  11-05-12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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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那么自从酒驾被列入刑法以来,不少开车的人都是闻酒色变,可总是有一些心存侥幸,北京,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逮了,莱西,咱青岛第一个因酒驾被判刑的人,出现了。

上午十点,莱西市人民法院里,被告人夏某,此时成了全场的焦点。

夏某,今年38岁,莱西市望城街道南望城村人,5月4号下午三点,夏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莱西市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南京路与滨河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过测试,夏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55毫克,

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的抽血检测,确定夏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96毫克L,属于醉酒驾驶,夏某当即被公安机关控制并带回调查。(转场)

最终,夏某因无证驾车,醉酒驾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酒后驾驶,让夏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今,说再多的后悔,也迟了。希望夏某的经历,能为更多的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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