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青岛  11-05-03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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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力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

市总工会通过逐级制定工作目标,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态势,从大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126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其中获全国称号的3家,全省称号的26家。22911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7万余人;9018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职工101万余人;11168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女职工96万多人。另外还有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专项集体合同,一份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为职工撑起了权益保障安全伞。

目前,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8955个,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78个,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8个。2010年,各级工会累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近4千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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