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已经停了,但曲师傅的麻烦才刚刚开始,租给了一个小青年,私开阀门偷用气,结果被查了。
曲师傅今年62,老两口去年在黄岛宏润小区买了套二手房。交房时,屋里就住着几个租客,当时对方说找房不方便,老两口也好说话:那你们继续住,等明年三月,儿子结婚时,我们再收房。转眼时间到了,老俩口上门准备收房时,却突然发现楼道里的暖气管没了。
租房的摇头说不知道,曲师傅转头问了邻居,又找了物业:人家说,八成是偷气,让供热公司拆了。
供热公司拿出卸下的两截管子,您家的暖气08年就报停了,但我们上门检查时,这阀门是开的,管子也是热的。
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了供热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擅自恢复供热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另外,还要补交当年暖气费,更换新阀门费,总计4200多元。这下,老两口急了,赶紧找租房的小王,一起到供热公司确认。
罚款打折的要求被拒绝后,租房人小王不再接茬。事情拖拖拉拉又过了俩月,老两口反倒越来越被动,一趟一趟的白跑不说,还担心房客们会一走了之,收房的期限也只能一次次往后延。
挂了电话,老两口一合计,谈就谈,不过这次是最后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