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酒驾实施“重典” 一律吊销驾照  11-04-20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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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加大对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拟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将于今年5月1号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为与之相衔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即便重新领证后,也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另外,草案还加大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酒后驾车罚款,由原来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到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也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并对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说起酒驾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市民们都深恶痛绝。对于即将实行的严厉的新法规,市民都表示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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