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除高危”要复活收容条例?
日前,深圳警方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100天内将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新京报》质疑说,“百日行动”在实体上存在诸多漏洞,譬如“流入深圳、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员,似乎受到特殊关照,难道深圳本地就没有罪犯吗?“流入深圳”、“长期滞留”等排外字眼表明,户籍改革进行若干年后,当地政府的户籍歧视意识仍然相当严重。人身自由、户籍平等、法制统一等宪法原则,不允许深圳回到户籍歧视和收容遣送的旧时代,更不允许它如此对待同属一个国家的公民。
保护见义勇为政府义不容辞
北京市民政局15号宣布,见义勇为奖励金拟增4倍,牺牲人员最高可获得45万元奖金。《京华时报》指出,生命固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对见义勇为者抚恤的提价,释放出政府的积极信号,那就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视和提倡。见义勇为是一种古老的道德律令,无法用法律来要求。所以,关注见义勇为者的生活,政府责无旁贷。不过,对因见义勇为致伤残者的照顾,不应是一锤子买卖,应该研究建立从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生活等一系列的稳定长效的机制。通过奖励和照顾英雄,也向社会、向后来者昭示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