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卫生系统医改工作的落实之年。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市卫生系统“2011年度医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试点实施基层医疗结构药房独立设置,并于7月1号正式施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
据了解,我市医改启动以来,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促使药价降低35%,门诊次均费用降低41.3%,住院日均费用降低21.8%。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8.93%,门诊量平均增加22%。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5年的39.4%下降到2009年的33.7%。今年,各区市将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并试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或病房药房独立设置、独立核算、独立经营。
目前,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参合率达到99.94%,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实施后,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70%。市和各区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都将明确住院报销比例的最低限额,市、县、镇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要分别不低于45%、55%和85%。而中医药治疗报销比例也要提高15%以上,住院病人的针灸治疗项目可以报销90%。各区市还将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并争取民政部门按20%的比例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