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近日调整了新农合医疗政策,提高了新农合资金筹集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70元提高到340元,将年住院报销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单病种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社区卫生服务站、区内一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