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申请标准明起放宽 五处可继续申请  11-03-31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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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国土部门了解到,从4月1号开始,市内四区、崂山、城阳、黄岛和高新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将进一步降低,这样一来,预计有3万户低收入家庭将被新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保障房申请标准放宽之后,其中廉租住房的申请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610调整至760元,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四倍。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1277元调整至1864元,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六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0平方米调整至13平方米。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标准,也从原先的人均月收入1196元上调至2796元,人均住房面积调整至20平方米。新政策将从4月1号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进行申请。

此外,我市尚有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正在销售,分别是福临万家二期、李家庵旧村改造、丰和苑项目、小枣园旧村改造三期和理想之城玉兰花园项目,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家庭,可以到项目现场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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