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出故障 车行只修不给换  11-03-01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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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霸王条款”我们一定都不陌生,一些经营者制订的部分格式条款权利义务不对等,比如,“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汽车售出后出了问题,只能修不能换”,末了再加上一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全然没把消费者的利益当回事。从今天起,青岛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费领域格式条款整顿规范活动,如发现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

市民刘先生去年3月份在车行买了一辆福田“时代金刚”小货车跑运输,没想到才开了一个多月,这辆货车就罢工了。

汽车机油压力达不到,就容易给发动机造成损伤,也无法正常行驶。刘先生担心这样下去,出了保修期就要自己出维修费了,于是他把这辆货车送进了福田发动机特约维修厂,要求车行给换一台发动机,但是福田北京总公司的回复让他很失望。

记者留意到,刘先生的购车合同上,只标明了在车辆出现问题时的保修义务,没有涉及退换方面的条款。工商部门表示,这种合同格式条款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据介绍,今年工商部门将对“霸王条款”投诉比较集中的9大行业进行重点整顿。

市工商局副军长王春芳表示,此次整治的“霸王条款”主要有:留学中介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产权证备案时间过长;汽车买卖合同中定金约定不规范以及商场超市、美容美发行业发行的消费卡单方面设定消费卡有效期,且规定到期作废、余额不退等。今年,工商部门还将建立涉嫌违法合同会审机制,从我市高校、专业律师所、仲裁委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5人会审组,对一些比较模糊的涉嫌违法格式合同条款进行会审,发现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首先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拒不改正,将从严从重处罚,违规企业将被记入企业不良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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