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最近几年,山东省道路运输发展迅速,1996年制定的《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去年年底省人大新修订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列》。今天,记者从交通委了解到,这个新条例将于3月1号正式开始施行,是目前国内道路运输管理地方性法规中最全面的一个。
据了解,新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不仅涵盖了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还包含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记者注意到,在旧的条例基础上,新条例在安全管理方面新增了大量的规定。
另外,所有的经营性车辆,在经过公安部门的验审合格后,还必须经过客运管理部门的验审,才能上路经营。在运输经营方面,规定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现有的挂靠车辆,将逐步通过集约化管理的方式转由企业直接经营;同时提高了货运企业的准入门槛。
在驾校管理方面,新条例也增加了新的条款,明确规定驾校禁止异地招生、异地教学,禁止通过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手段开展培训,教练车必须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办理营运证、进行检测和审验,并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安装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另外,新条例在违规处罚的力度上也有所增大。
目前,岛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已经开始向各客运、货运企业和司乘人员下发新条例。从3月1号起,岛城运管和交通稽查部门,就将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上路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