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对全市1005个已命名的环境友好(绿色)单位进行集中复查,年底前,经复查合格的市级环境友好(绿色)单位将被重新命名。没有按期完成节能减排、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污染点源整治任务、近三年内有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环境违法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处罚记录等情形的单位将被撤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