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7号议案——《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日前圆满完成,3605余处保护要素受到严格维护。
2009年2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两年来,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圆满完成7号议案办理工作,汇总确定市域范围内保护要素共计3605处,完成了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全面执法检查任务,共计拆除违法建筑3320平方米,拆除整改户外广告2253平方米;先后完成了历史城区范围内相关13个片区的控规编制,对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予以明确;第一次发掘并提出青岛里院建筑的独特历史地位与价值,明确了青岛历史建筑的分类标准语评价体系,并对青岛工业遗存进行了首次普查、认定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