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通过这几天的报道我们就可以发现,以龙华路房管所的名义往外销售的改造房不下七八处,房产证都无法办理。根据记者的调查,这家公司先后用所谓的房屋改造开发处和琴明房屋策划营销代理公司的名称销售房屋,而办公地点又在龙华路房管所,那么这三个单位,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掖县路三号龙华路房管所,上次热热闹闹的房屋改造开发处办公室,已经冷冷清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里面。
随后,记者找到了龙华路房管所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销售这些问题楼盘的房屋改造开发处,确实是他们房管所的下属企业。不过,过去的经营行为,与他们没有关系。
记者从房管所提供的协议上看到,整个房屋改造开发处,不管是项目运作,资金流动,还是人员招聘,全部与龙华路房管所无关,只是租用了房管所的房屋用做办公场地。但是,田某某可以使用房屋改造开发处的图章。
2010年的12月17号,田某某的承包合同到期后,田某某又注册了琴明房屋策划营销代理公司,现在只是借用房管所的房屋办公。房管所现在也见不到对方的负责人。龙华路房管所的负责人介绍,其实田某某的做法让他们也很气愤。现在,上当的市民前来讨要说法,首先找到的是房管所,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可是,如果当时房管所能够加强对下属企业,也就是对房屋改造开发处的监管,是不是可以避免掉很多问题呢?今天,记者也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了解到,无论是龙华路房管所下属的“房屋改造开发处”,还是田某某后来开办的琴明房屋策划营销代理公司,都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而记者也已经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请示领导后,将展开调查。
连续几天,记者也没有找到田某某,也不知道这位田某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有这么大的胆量。对此事我们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