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儿童享受康复训练救助的年龄扩大到九岁  11-01-06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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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残疾儿童享受康复训练救助的年龄由7岁扩大到九岁。残疾儿童经户口所在地的区、市残联审批后,到我市54家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可享受相应的救助。具体标准为:9岁以下聋儿和智障儿童每人每月500元;9岁以下脑瘫和自闭症儿童每人每月700元。

自2008年《青岛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及财政资金补助实施意见》执行以来,我市已对1000余名7岁以下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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