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关注另一条热线。城阳的李先生给《今日》打来电话,说他和威海一家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在超市开专柜,说好每月超市与公司先结账,公司再把销售收入汇给李先生,可最近几个月公司都没给他钱。现在他不但没有周转资金,连工人工资也发不出来了。
今年6月,李先生向威海大义食品公司交纳了10万元,成为该公司的加盟商,随后就在城阳的两家大型超市开设了专柜。关于销售收入的结算问题,李先生和公司是这样商定的。
合同的第10条还特别注明:“货款由甲方威海大义食品有限公司与乙方李道强没月结算一次。”然而李先生却无奈地说,对方只在8月份的时候,和自己结过一次帐,之后的钱全都拖着。
在这期间,李先生去了三次威海,找公司的辛经理协商此事,可一直也没结果。
货款到底是在那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呢?记者首先联系了乐天玛特的相关负责人。
随后李先生在城阳国货也查出,9月份一万六千元,10月份一万三千元的货款也都按时交付给威海大义食品有限公司。照此看来,拖了这么久应该是威海那家公司的责任。中午,一名已经离职的员工又给李先生打来电话。
记者今天也给威海这家食品公司的辛经理打了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的刘胜帅律师认为,在超市已经如期支付货款的情况下,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五日内与李先生结算账目,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如果协商不成,李先生可以到该公司所在辖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