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11月12日讯 青岛自贸片区近日出台《扶持办法》推动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包括促进金融资源集聚、支持金融业务发展两部分,分9条措施对促进金融业发展明确奖补政策,最高补助金额可达1亿元。
在促进金融资源集聚方面,《扶持办法》提出,对在青岛自贸片区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持牌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在青岛自贸片区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按级别、规模给予不同金额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扶持办法》鼓励设立科技创新、国际业务、绿色金融等特色金融机构;支持设立总部级海洋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海洋保险专业部门、特色分支机构、创新实验室等专门机构。
在支持金融业务发展方面,《扶持办法》根据青岛自贸片区产业特点,更加注重支持海洋类保险产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跨境电商货运保险产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