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绿色生态城区(镇)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城镇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打造更多城市绿色场景,引领城市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发展。
《导则》对土地利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水资源、绿色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土地利用方面,更加强调功能复合和紧凑布局,提倡小尺度街区,营造适宜步行尺度的出行环境,减少机动车出行。将城市廊道建设与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在严格保护现有城市绿地、道路、河流及其他城市开敞空间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构建城市通风廊道,增加中小型开放绿地。
全面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推进星级绿色建筑认定标识、提升建筑能效、推进近零能耗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强绿色建材应用。
确立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绿色交通模式,采用轨道、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的绿色交通出行率应≥75%;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比例应达到90%。
推进智慧化监管,积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5G、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区建设、管理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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