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恒苑小区的业主们就充满了期待,大伙跟物业的矛盾由来已久,这回看来有望解决了。
8月31号,恒苑小区乐嘉物业离场,东洲物业进驻,可是二十多天过去了,物业交接却迟迟无法进行。老物业乐嘉物业大门紧锁不配合交接,业主们在市北区物业办、合肥路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民警等多部门的现场见证下,将老物业的办公用品清了出去。
如今恒苑小区物业更换已经完成,新一届业委会在工作中发现了许多新问题,除了资金账户问题以外,召开业主大会也是一大难点,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行使权力是实现业主自治最主要的方式之一,而恒苑小区共有居民1600多户,业主大会的召开难度不小。
如今,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赋予了业主委员会的合法“身份”,业委会资金账户问题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不仅如此,新条例中也对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条件、人员组成、解散情形等进一步细化,使业主大会召开条件更为宽松,而对换届的业主大会召开,新条例中也有了说法,要求参照首届。
新条例中也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以及员工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还新增了物业公司公示问题的条例,自此次新条例公布以来,各小区物业公司也都开始组织学习,确保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