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观众跟我们反映,在李沧区有一处在建的加气站,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竟然建起来了。
上午,行动员来到李沧区枣山路与石牛山路十字路口东侧看到,一处在建的加气站就在枣山路南侧,现场,这处加气站的大门紧闭,门上写着施工现场闲人免进的字样。
电话联系热心观众:任何手续都没有,液化气站的手续,还有施工的手续全部没有。他们自己说那是块绿地,建液化气站,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牵扯的部门很多,一个手续也没有。
行动员通过航拍看到,整个加气站的建筑已经基本建成,但路面还没有铺设,牌子上写着同源燃气的字样,工人正在挖着管道,后院还有人在焊接钢结构,随后行动员走进了院里。
院内,几波工人都在低头忙着手里的活,挖管道井、铺管道、内部装修、焊接钢结构,行动员现场丝毫感觉不出这里是没有任何手续,正在违规建设,那么这里到底有有没有手续呢?
记者:有什么手续?
工人:那你得问老板,问我我哪知道,你是干活的?对啊,肯定得问老板。
记者:老板不在这里?
工人:老板不在。
记者:有许可有规划什么的吗?
工人:应该都有吧,没有能盖吗,投了那么多钱,光明正大的干着架起来了。
记者:手续不在你们这儿?
工人:不在。在公司里。
记者:哪个公司?
工人:就是同源燃气。
随后行动员又拨通了这处同源加气站牌子上的官方客服电话。
电话联系同源燃气官方电话:
记者:同源燃气是吧?
同源燃气:对。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枣山路这个加气站有没有手续?
同源燃气:有啊,你是哪里?
记者:我就是市民,没有手续能建设吗?
同源燃气:这是民生工程,就是枣山路上这个。
记者:有规划有审批?
同源燃气:有。
虽然这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手续齐全,但通话过程中却显的有些警惕,口说无凭,为了弄清楚这处同源燃气加气站到底有没有手续,行动员又跑了趟李沧区便民服务大厅。
李沧区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枣山路上的加气站,我想查查有没有规划,你打12345,就给你反馈了,你像我们查的话,有些东西也不能对外给你们。
电话联系李沧区政务热线:经我区落实,关于来话人反映的问题,执法部门现场查看,已责令当事人停工,并责令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得,根据政务热线给出的官方答复,李沧区枣山路上的这处同源燃气加气站,确实没有任何手续,可既然执法部门已经责令停工,为何人家还照干不误,并且理直气壮的表示有手续呢?
电话联系热心观众:什么时候开始建的?九月份,八月底就开始了,综合执法一打电话就让停工,他们一直都不停工。
声音来源工人:给同源燃气干活的。
记者:每天都干?
工人:嗯。
为何这处加气站能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到基本完工,并且不论市民如何举报,人家就是不停工呢?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初步了解,问题终结现在就是在土地使用性质上,我们已经给规划局发函了,要确认现在正在建设的这块地,属于什么性质,山林地还是属于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就是我们的(查处)职责,属于山林地的话,就不属于我们这个部门查,我们要转相关部门。
按照执法人员的说法,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因此谁来执法是个问题,那么就要放任这种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在光天化日之下建成吗?我们接着来看。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中队执法人员:我们去过现场,包括当事人的询问调查我们都调查过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是农林用地,农林地在市里是国土执法大队管,现在区里合并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那么这片区域真的是农林用地吗?到底该由谁来执法呢?行动员又跑了趟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工作人员:规划上的林地和建设用地,目前和国土上的农用地,林地还有建设用地,现在要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合一,但是现在还没合起来,这块地就是不一致的情况,在我们规划里,不属于建设用地,在我们规划区范围外,但是在国土那边,它属于,属于建设用地。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正在建设同源燃气加气站的这片地,确实属于绿色范围,也就是农林用地,但因为目前机构改革合并,这块地在规划和国土两个系统里土地性质并不一样,但不论怎样,这里确实没有任何手续。
工作人员表示,在9月29号他们就曾在巡查中发现这里的违规建设行为,并且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随后他们又发现,这并不属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范围。
根据这份由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里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城乡规划控制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而另一边,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中队也拿出了一条政策,表示林地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行业主管单位是市园林和林业局,也就是现在的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那么执法就此卡壳了吗?随后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中队和青岛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李沧区枣山路上的这处在建的加气站。
现场两边的执法人员表示,因为土地性质特殊,对于到底谁是执法主体的问题,还需要根据政策条款进行确认。而整个加气站内也从上午繁忙的景象变成了空无一人。
两个部门同事表态,坚决依法查处,可如何杜绝这处同源燃气加气站继续施工的问题呢?
青岛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尹智喜:毕竟是在我们李沧的辖区内,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首先要制止,不能让他们继续搞建设了。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中队中队长曲斌:我们可以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事巡查的时候过来看一下,不让他们继续施工了。